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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。主要包括:音乐作品的表演权、复制权、广播权、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。
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。主要包括:音乐作品的表演权、复制权、广播权、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。
音乐作品版权登记流程
音乐作品登记所需材料
1、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【公司:营业执照(盖公章);个人:身份证】
2、文字作品打印件
3、作品创作说明书
4、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
5、法人作品版权说明(当著作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需提供)
6、委托书
为什么要登记版权级重要性
Q:什么是音乐著作权?
A: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。主要包括:音乐作品的表演权、复制权、广播权、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。
Q:还有哪些作品可以登记版权?
A: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。包括:文字作品;口述作品;艺术作品;音乐、建筑作品;摄影作品;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计算机软件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。
Q:版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?
A:版权保护期限,个人自其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,至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。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自该作品发表之日起,到发表之日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。作品始终没有发表的,自作品创作完成50年内未发表的,著作权法不再保护。
Q:作品登记后在哪里可以查看?
A:作品登记后可以在国家版权局或者国家权保护中心网站进行查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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